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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體」的釋義
法體
佛學大辭典
(術語)有為無為諸法之體性也。俱舍論分為七十五種,成實論分為八十四種,唯識論分為百種。八宗綱要上曰:“三世實有,法體恆有。”又,世俗剃發曰法體,法師體相之義也。
法體
佛光大辭典
(一)即諸法之體性、本質。體為梵語svabha^va 之譯,或譯作自性、自體。法體即指存在的本體、存在自身、或存在的本質之意,如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之基本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之‘法體’即是。 (二)于日本淨土宗,指其所信所行之彌陀名號。或以念佛為法體。 (三)指穿著法衣之出家相。 (四)尊稱師長之身體,如‘法體如意’或‘法體違和’等慰問語之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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