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漏」的釋義
有漏
三藏法數
因果不亡曰有,即色界、無色界見、思煩惱也。謂眾生因此煩惱,不能出離色、無色界,故名有漏。
有漏
佛學大辭典
(術語)漏者煩惱之異名,含有煩惱之事物,謂之有漏。一切世間之事體,盡為有漏法,離煩惱之出世間事體,盡為無漏法也。毗婆沙論曰:“有者,若業,能令後生續生,是名有義。漏者,是留住義,謂令有情留住欲界色界無色界故。”涅經曰:“有漏法有二種:一因二果。有漏果者,是則名苦。有漏因者,是名為集。”
有漏
佛光大辭典
(一)梵語sa^srava。為‘無漏’之對稱。漏,梵語a^srava,乃流失、漏洩之意;為煩惱之異名。人類由于煩惱所產生之過失、苦果,使人在迷妄的世界中流轉不停,難以脫離生死苦海,故稱為有漏;若達到斷滅煩惱之境界,則稱為無漏。在四聖諦中,苦諦、集諦屬于迷妄之果與因,為有漏法;滅諦、道諦則為覺悟之果與因,為無漏法。有漏、無漏之法,在修行之因、果當中,具有極重要之地位。
有漏之異稱有多種,據俱舍論卷一所舉,即取蘊、有諍、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此外,尚有有染、有染污、有覆、塵垢等異稱。另據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三,舉出六種有漏,即:漏自性、漏相屬、漏所縛、漏所隨、漏隨順、漏種類。﹝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二、俱舍論卷二、順正理論卷一、卷四十九、俱舍論光記卷一、卷二、俱舍論寶疏卷一、卷二﹞(參閱‘六漏’1299、‘有漏法’2453、‘有漏無漏’2455)
(二)為三漏之一,四漏之一。乃‘欲漏’、‘無明漏’之對稱。據俱舍論卷二十載,于色、無色二界之六十二種煩惱中,除十種癡煩惱(無明)外,其餘之五十二種煩惱,皆稱為有漏。﹝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俱舍論光記卷二十﹞(參閱‘三漏’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