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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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
(雜語)思量識別諸事理曰分別,是為心心所之自性作用,故以為心心所之異名也。法華經曰:“思量分別之所能解。”發智論一曰:“法歸分別,聖歸涅。”成實論三曰:“法歸分別,真人歸滅。”唯識述記七末曰:“言分別者,有漏三界心心所法,以妄分別為自體故。”俱舍光記二十曰:“毗婆^(Vibha%jya)名分別。”三界之心心所以虛妄之分別為自性,即妄于無我無法之上,而分別我法也,故稱之為分別之惑,斷此分別之惑,謂之無分別慧。慈恩寺傳七曰:“菩薩以分別為煩惱,而分別之惑堅類金剛,唯此經所詮無分別慧,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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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辭典
(一)梵語vikalpa。推量思惟之意。又譯作思惟、計度。即心及心所(精神作用)對境起作用時,取其相而思惟量度之意。俱舍論卷二舉有三分別:(一)自性分別,以尋或伺之心所為體,直接認識對境之直覺作用。(二)計度分別,與意識相應,以慧心所為體之判斷推理作用。(三)隨念分別,與意識相應,以念心所為體,而能明記過去事之追想、記憶作用。六識之中,意識具足上述之三分別,故謂有分別(梵savikalpa );前五識僅有自性分別,而無其他二分別,故謂無分別(梵avikalpa )。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二認為三分別乃意識之作用,故謂自性分別屬現在,隨念分別屬過去,計度分別則共通于過去與未來者。
但在大乘佛教,尤其是攝大乘論認為凡夫所起之分別,系由迷妄所產生,與真如之理並不契合,僅依分別,無法如實悟證真如之理,故凡夫之分別,乃為虛妄分別(簡稱妄分別)。若欲得真如,則須舍離凡夫之分別智,而依無分別智始可。亦即菩薩于初地入見道時,緣一切法之真如,超越能知與所知之對立,始可獲得平等之無分別智。此無分別智分加行(準備階段)、根本、後得三階段,依次稱為加行智、根本智、後得智。﹝成唯識論卷七、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攝大乘論本卷中、顯揚聖教論卷十六、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
(二)梵語vibhan%ga, vibhajya。區分、類別、分析之意。即欲分類、分析教法,而由種種立場來研究考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