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的釋義
修行 三藏法數
修行者,謂既了知觀法之相,則善能修習一切妙行,無有過失也。
修行 佛學大辭典
(術語)四法之一。如理修習作行也。通于身語意之三業。漢書儒林傳曰:“嚴彭祖曰:凡通經術,固當修行先王之道。”淮南子詮言訓曰:“君子修行而使善無名,布施而使仁無章。”按修行本士君子所共務。自晉書謂鳩摩羅什不拘小檢,修行者頗疑之,後人遂專以為釋氏言,如白居易長齋詩:三春多放逸,五月暫修行。蘇軾僧爽白雞詩:斷尾雄雞本畏烹,年來聽法伴修行。法華經藥草喻品曰:“漸漸修行,皆得道果。”無量壽經下曰:“應當信順,如法修行。”
修行 佛光大辭典
 含有實習、修養、實踐之意。宗教生活中,欲實現生活上之統制、調節、規定等,則須藉修行以完成之。宗教本即有信仰與修行雙重之要求,以佛教而言,行者自身欲實現佛陀體驗之境界,而專心精研修養,故特別重視修行方面,亦因而發展成各種詳細之戒律條文、生活規範與精神之修養方法。如戒、定、慧等三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正道,苦、集、滅、道等四諦。此外,四禪天、四念處等修行階段亦極發達。佛教有所謂‘八萬法門’之稱,然其主要者,即上述分類之修行德目。至大乘佛教,雖特別強調信仰方面,然亦以禪定、觀法,及其他密教修法作為教義與組織之基礎。實行修行功夫者,一般稱為行者。聲聞、緣覺、菩薩之修行至最後果位,其修行時間各有不同;聲聞須三生六十劫,緣覺須四生百劫,菩薩須三o百劫。  (一)三生六十劫,聲聞至阿羅漢果,最快亦須三度生于人間,最遲則須經過六十劫(劫指刀兵等一小劫)。三生中之第一生或最初之二十劫,修順解脫分;第二生或次之二十劫,以未至定起順決擇分;第三生或最後之二十劫,以根本定再起順決擇分之慧,入于見道,而終證無學果。但亦有認為第三生始起順決擇分之慧之說。又速者乃指利根而言,遲者指鈍根而言。反之,亦可謂遲者乃是能忍耐長期之修行者,故為利根。  (二)四生百劫,緣覺至闢支佛果,最快亦須四度生于人間,最遲則須經過百劫。據俱舍論卷十二載,麟角喻獨覺必修百大劫,而不說四生。  (三)三o百劫,又作三僧劫百大劫。三o乃三阿僧o劫,又作三僧劫、三o劫;百劫乃百大劫之簡稱。菩薩于三阿僧o劫修波羅蜜,于最後百大劫修佛所具足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相好業,此種修行即為三o修行。又因須經此種修行,始可成佛,故稱為三o成佛。  大毗婆沙論卷一七八謂,菩薩于初阿僧o劫侍奉七萬五千佛,于第二阿僧o劫侍奉七萬六千佛,于第三阿僧o劫侍奉七萬七千佛,積集資糧而後于九十一劫再侍奉六佛,修異熟果生于王宮,斷結三十四心成道。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亦有三o百劫之說;攝大乘論卷下則僅言三o,而未說百劫。  法相宗認為,于最初阿僧o劫為五位中之資糧、加行二位,在此于一行中修一行。于第二阿僧o劫為通達位及修習位之一部分,即自初地至七地,在此于一行中修一切行。于第三阿僧o劫為前修習位所剩餘之部分,即自八地至十地之滿心,在此于一切行中修一切行。而後于十地滿心登上等覺位,在此為成佛而修方便之行,相當于百劫之行。又于三o修行之間,專心精進,可超越中間階位,而至最高之修行階位,稱為超劫。然亦有說初地以上無超劫者。  華嚴宗與天台宗認為,三o百劫之說乃屬小乘及下根之方便教法。故兩宗均認為,若由圓教教法而言,眾生本來即佛,故三o之長時間不成問題。又真言宗有以一念超越三劫妄執之說,而淨土教亦認為,依彌陀本願之力即可往生成佛,故不言三o之修行。﹝法華經卷三藥草喻品、新華嚴經卷五十八、修行道地經卷一﹞(參閱‘三賢’ 679、‘五位’1087、‘四善根位’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