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
界
佛學大辭典
(術語)梵語駄都Dha%tu,譯曰界。差別之義。彼此之事物,差別而無混濫也。大乘義章八末曰:“界別為界,諸法性別,故名為界。”止觀五上曰:“界名界別。”【又】性之義。謂事物固有之體性。大乘義章八末曰:“經名為界,亦名為性。”止觀五上曰:“界名界別,亦名性分。”俱舍光記一曰:“族義持義性義為界。”【又】因之義。生他物之原因也。唯識論十曰:“界是藏義,或是因義。”起信論義記中本曰:“中邊論雲:法界者,聖法因為義故,是故名法界。此中因義,是界義故也。”百法疏曰:“界是因義,中間六識,藉六根發。六境牽生,為識為因,故名為界。”【又】種族之義。于事物有種族也。俱舍論一曰:“法種族義,是界義,如一山中有多銅鐵金銀等族說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十八界。”案此義可解為三界十八界等多界之界,不可釋為法界之界。【又】持之義。謂事物各維持自相也。俱舍論八曰:“能持自相,故名為界。”俱舍光記一曰:“持義為界。”【又】語根之義。總稱語根語幹謂之界。
界
佛光大辭典
梵語dha^tu 之意譯。音譯為馱都,含有層、根基、要素、基礎、種族諸義。(一)界為各種分類範疇之稱呼,如: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而產生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合稱為十八界。又如地、水、火、風、空、識稱為六界。此外,欲界、色界、無色界稱為三界;此‘界’有接近于‘境界’之意。唯識宗即將一切法之種子稱為‘界’,有要素、因之意。﹝雜阿含經卷十二、相應部因緣篇第一、六十華嚴經卷五十八、法苑義林章卷五本﹞
(二)梵語動詞之語根,稱為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