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筆記」的釋義
金剛經筆記 佛光大辭典
金剛經筆記    全一卷。明如觀注。收於嘉興藏第十九冊、卍續藏第三十九冊。明崇禎十年(1637)成書。作者於自序說,本書乃「撮先彥之玄微,附鄙衷之陋見,命曰筆記」。即在經文的解釋及思想的說明上,除了作者自己的體會外,多援引諸經論及各家注釋、古人前賢的說法筆記成書。內容先釋經題,判般若為佛陀一代時教的第四時,在八部般若中,此經為大般若經的第五十七卷,有六譯本,本書依據為鳩摩羅什譯本;後釋經文,經文科為序、正宗、流通三分,其中正宗分自空生發問乃至持經功德及說經軌則共三十五節,加上序分、流通分,本經科節分為三十七部分,而釋文附於經文後。本書科節不依無著的十八住、天親的二十七疑或昭明太子的三十二分,而判此經為三十七科節,是本書獨特之處。p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