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釋義
酒
佛學大辭典
(物名)梵語蘇羅Sura%,僧俗之戒,通嚴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九十單墮之第五十一。菩薩四十八輕戒之第二。智度論列三十五過,四分律舉十失。俱舍論十四曰:“契經說:諸有芻稱我為師不應飲酒,乃至極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應飲。”四分律十六曰:“佛告阿難:自今以後,以我為師者。乃至不得以草木頭內著酒中而入口。”焚網經下曰:“若佛子,故飲酒而生酒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大愛道比丘尼經曰:“夫酒為毒藥,酒為毒水,酒為毒氣。眾失之源,眾惡之本。”持律者以酒為性罪。對法師以酒為遮罪。俱舍論十四有問答。
酒
佛光大辭典
俱舍論卷十四載,酒有三種,由米麥等谷類釀成之@羅(梵sura^ ,蘇羅),以果實或植物之莖與根釀成的迷麗耶(梵maireya ),而在上述二者未完全N酵時,可令人生醉,稱為末陀(梵madya )。此外,又有谷酒、果酒、藥草酒等三種酒之分類。飲酒能令人亂淨念,且成為引發過失之根源,無論出家、在家,在戒律上一律禁止飲用。在五戒或十戒之第五、具足戒中之九十單墮之第五十一、菩薩四十八輕戒之第二等,皆列有不飲酒戒。長阿含之六失、四分律之十過、大智度論之三十五過、沙彌尼戒經之三十六失等,則列舉飲酒所產生之過失。﹝十誦律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