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分」的釋義
菩提分 佛學大辭典
(術語)Bodhyan%ga,總為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八正三十七道品之名,別為三十七道品中七覺支之名。分者支分之義,七種或三十七科之道行支分,故名分。又分者因之義,七種或三十七科之道行,皆順趣菩提,故名菩提分。阿彌陀經曰:“七菩提分,八聖道分。”俱舍論二十五曰:“道亦名為菩提分法。(中略)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大乘義章十六曰:“言道品者,經中亦名為菩提分,亦名覺支。”仁王經上曰:“修習無邊菩提分法。”同良賁疏上一曰:“菩提分法者,菩提雲覺,正是所求。分者因也,亦支分義。三十七法順趣菩提,菩提之分名菩提分。”
菩提分 佛光大辭典
 梵語bodhyan%ga,巴利語 bodhipakkhiya。又作覺支、覺分。分,支分、因之義。菩提分廣義之解釋泛指追求智慧之三十七種修行方法,即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四念住、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等。以此三十七法皆順趣菩提,故皆稱菩提分法。狹義則僅指三十七道品中之七覺支(七菩提分),即:(一)念覺支,心中明白,常念于禪定與智慧。(二)擇法覺支,依智慧能選擇真法,舍棄虛偽法。(三)精進覺支,精勤于正法而不懈。(四)喜覺支,得正法而喜悅。(五)輕安覺支,指身心輕快安穩。(六)定覺支,入禪定而心不散亂。(七)舍覺支,心無偏頗,不執著而保持平衡。﹝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大乘義章卷十六﹞(參閱‘七覺支’125、‘三十七道品’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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