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糞掃衣」的釋義
糞掃衣 佛學大辭典
(衣服)又曰衲衣。火燒牛嚼鼠囓死人衣月水衣等,天竺之人,棄之于巷野,與拭糞之穢物同,故名糞掃衣。浣洗縫治之而著于外也。又補納糞掃之衣片而著用之。故亦名納衣。比丘著此糞掃衣,不更用檀越之施衣,為十二頭陀行之一。糞掃衣之功德,在于離貪著。行事鈔下一曰:“糞掃衣,制著意,此乃世人所棄,無復任用,義同糞掃。”大乘義章十五曰:“糞掃衣者,所謂火燒牛嚼鼠囓死人衣等。外國之人,此等之衣,棄之巷野,事同糞掃,名糞掃衣。行者取之,浣洗縫治,用以供身。”行事鈔下三曰:“納衣者,四分雲:舍檀越施衣,著糞掃衣。”梵Pam%sukulika。
糞掃衣 佛光大辭典
 梵語pa^m!su-ku^la,巴利語 pam!su-ku^la。 略稱糞掃。又作衲衣、百衲衣。即摭取被舍棄于糞塵中之破衣碎布,洗滌後作成之袈裟。  據十住毗婆沙論卷十六解頭陀品載,著此衣有十利:(一)慚愧。(二)防寒、熱等。(三)表示沙門之儀法。(四)天人恭敬。(五)無貪好。(六)隨順寂滅,無煩惱熾然。(七)有惡易見。(八) 無餘物之莊嚴。(九)隨順八聖道。(十)精進行道,無染污心。故知比丘以糞掃衣為袈裟,最為殊勝,最受尊重。  糞掃衣之種類,因律典而異,據十誦律卷二十七載,共有四種:(一)包裹死者而棄于墓地之塚間衣。(二)包裹死者而布施給比丘之出來衣。(三)在聚落中,置于空地而無所屬者之無主衣。(四)舍棄于巷陌、塚間或糞塵中之弊物,稱為土衣。另于四分律卷三十九舉出牛嚼衣、鼠囓衣、燒衣、月水衣、產婦衣、神廟中衣、若鳥銜風吹離處者塚間衣、求願衣、受王職衣、往還衣等,稱為十種糞掃衣。  此外,凡受持糞掃衣之比丘,稱為糞掃衣比丘(梵pa^m!su -ku^lika ) 又其他如糞掃食、糞掃缽、糞掃革屣、糞掃臥具等,皆為遺棄于糞掃處之物。﹝雜阿含經卷三十八、四分律卷八、五分律卷二十、有部毗奈耶卷二十七、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卷下三﹞(參閱‘三衣’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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