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禪事禪」的釋義
理禪事禪 佛光大辭典
 理禪,即斷盡煩惱妄想之無漏禪定,又稱理定;反之,事禪即為有漏定。天台四教儀集解卷中(d續一○二·四二上):‘須知大論三僧o時六度滿者,但是事禪事智滿耳;若至樹下,亦須緣理禪智故也。若俱舍中因時已斷八地惑,竟然而有頂惑未斷也,所以只用有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