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禪」的釋義
理禪 佛學大辭典
(術語)事理二禪之一。有漏定為事禪,無漏定為理禪。四教儀集注中曰:“大論雲:三阿僧o時六波羅蜜者,是乃事禪事智滿耳。俱舍雲:道樹已前,四波羅蜜滿,至佛果位。二波羅蜜滿,此約緣理禪,理智始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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