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滅」的釋義
法滅 佛學大辭典
(術語)佛法滅盡也。凡佛法滅盡之相,乃諸佛之通軌,分正像末之三法,次第漸滅。一正法,佛雖去世而法儀未改,證悟之人多也。二像法,去佛世已久,道化漸訛替,正法變為似法也。三末法,去佛世長遠,僅存教法之一分,更無修行證果之實效也。此三時之年限,其長短諸佛各不同,又我釋迦佛經論之所說亦不同,今據通途之一說,則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過此三時,則佛法悉滅盡。
法滅 佛光大辭典
 (一)指佛法滅亡。與所謂三寶滅、經道滅盡、白法隱滯等相同。即如來入滅後,其教法經歷正法、像法、末法三時,次第漸滅。有關三時之時限,經論所說不一,一般多謂正法五百年間,教、行、證三法具足,像法一千年間,教、行二法猶存,末法一萬年之間,唯有教而無行,過此三時,教法悉皆滅盡,此後稱為‘法滅期’。淨土宗則主張聖道門諸教雖經三時而歸于衰滅,然于末法萬年後之百年間,唯有淨土之經典獨存,其後亦復亡失。(參閱‘正像末’2002)  (二)據小乘有部主張,有為法之法體由未來位生至現在位,且于剎那間消滅,而歸入過去位。如此之法體消滅,稱為法滅;法體在生之剎那即消滅,不能于瞬間持續同一狀態,稱為剎那滅。法之剎那滅非成于何種原因,實乃諸法本來性質即是剎那滅,此稱為法滅不待因。除正量部以外,大乘、小乘均主張此說。對四相中滅相之作用視為當然;而有關此四相及前述之法體究竟為實有或假有,則各持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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