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塵」的釋義
法塵
三藏法數
謂意根對前五塵分別好醜,而起善惡諸法,是名法塵。
法塵
佛學大辭典
(術語)六塵之一。一切之法,為意識之所緣者謂之法塵。在十二處中,謂之法處,在十八界中謂之法界,于根境相對之語,則曰法境。楞嚴經一曰:“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閉,猶為分別影事。”行宗記二下曰:“法塵一界,兼通色心。”
法塵
佛光大辭典
(一)六塵之一。指為意識所緣之諸法。經中常將煩惱比喻為塵垢,因此等諸法能染污情識,故稱法塵。楞嚴經卷一(大一九·一○九上):‘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閒,猶為法塵分別影事。’又法塵相當于十二處中之法處,十八界中之法界。或指使人起執著心之現象。(參閱‘六境’1298)
(二)修行者執著于佛法,而生起迷妄心,此佛法于其人,亦稱為法塵。碧岩錄第八十三則(大四八·二○九上):‘殊不知宗師家說話,絕意識,絕情量,絕生死,絕法塵,入正位,更不存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