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的釋義
本質
佛學大辭典
(術語)如眼識之緣色境,眼識所現之影像(即相分)外,別有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之實質色法。為其影像之所託者,是曰本質。如意識浮空華兔角之相,惟有影像而無所託之本質,故謂之獨影境。唯識述記六末曰:“除影外別有所託名本質。”
本質
佛光大辭典
為法相宗之教義。與‘影像’相對稱,為影像之所依。心及心所(心之作用)認識對象時,在內心中變現認識對象之相狀,為直接之認識對象,此稱為影像。反之,影像之實質根據及所依物之自體,即稱為本質。乃間接之認識對象。故相分可分二種,即本質相分與影像相分。如眼識攀緣色境,除眼識所現之影像外,別有第八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之實質色法,此即本質,乃影像所依託者,稱為帶質境;而如第六意識浮現空花兔角之相,唯有影像而無所依託之本質者,則稱獨影境。唯識述記卷六末(大四三·四五六下):‘餘(除)影外別有所託,名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