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知障」的釋義
所知障
三藏法數
所知障,亦名智障。謂執所證之法,障蔽智慧之性,是名所知障。
所知障
佛學大辭典
(術語)二障之一。
所知障
佛光大辭典
梵語jn~eya^varan!a。指執著于所證之法而障蔽其真如根本智。又作智障、智礙。為二障之一,‘煩惱障’之對稱。謂眾生由于根本無明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中道種智之障礙,故稱智礙。
據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一等載,不染污無知即所知障。成唯識論卷九、佛地經論卷七等皆謂,所知障是以執著遍計所執諸法之薩迦耶見為上首,謂所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法,其所發業與所得之果,悉攝于此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為根本,故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凡煩惱障中必含攝此障。
另據菩薩地持經卷九謂,染污所知障者有皮、膚、骨等三種,歡喜住能斷皮障,無開發無相住能斷膚障,如來住能斷骨障。若于一切障清淨,則斷此三住之智障。﹝解深密經卷四、入楞伽經卷八化品,成唯識論卷十、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卷下之上、華嚴五教章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