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見」的釋義
我所見 佛學大辭典
(術語)執我所有之偏見,即不知一切之事物本為假有,無自他所屬,而誤固執為我所有之偏見也。
我所見 佛光大辭典
 梵語mama-ka^ra-dr!s!t!i。妄執五蘊之法為我所有,稱為我所見。據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載,此見有三,即:(一)相應我所,謂我有物質之形;如謂‘我有色’乃至‘我有識’,即執著色等五蘊與我身相應,故稱相應我所。(二)隨轉我所,謂物質之形屬于我;如謂‘色屬我’乃至‘識屬我’,是執著五蘊之法從屬于我,由我之自在力而轉,故稱隨轉我所。(三)不離我所,謂我在物質之形中;如謂‘我在色中’乃至‘我在識中’,即執著實我不離色等,乃處在蘊中,遍體隨行,故稱不離我所。  五蘊之法,一一皆具此三義,故總稱十五我所見;此十五我所見再加上五種我見,即成二十種薩迦耶見。﹝大毗婆沙論卷八、卷九、卷四十九、俱舍論卷十九、成唯識論卷四、卷六、俱舍論光記卷十九、成唯識論述記卷五本、卷六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