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所」的釋義
我我所
佛學大辭典
(術語)我者,謂自身;我所者,為身外之事物。是為我所有,故名我所。智度論三十一曰:“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眾(五蘊之身),為我,然後著外物為我所。”注維摩經二:“肇曰:我身之妙主,我所自我之外,身及國財妻子萬物盡我所也。什曰:離我眾生空,離我所法空也。”慧遠維摩經疏一末曰:“約報名我,外境是其我家所有,名為我所。”圓覺經鈔九曰:“我謂正報,我所謂依報。”
我我所
佛光大辭典
我,指自身;我所(梵mama -ka^ra ),指身外之事物,執之為我所有,故有此名。大智度論卷三十一(大二五·二九五上):‘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眾為我,然後著外物為我所。’
又執著有實我之妄情,稱為我見;執著僮僕、住宅等為我所屬之妄情,則稱我所見。五見中之薩迦耶見即包含此二見。﹝注維摩經卷二、維摩義記卷一末(慧遠)、圓覺經鈔卷九﹞(參閱‘五見’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