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僧殘法」的釋義
懺僧殘法 佛光大辭典
懺僧殘法    「僧殘」,律中罪科之名,五篇七聚之一。指戒律中僅次於波羅夷之重罪,犯者尚有殘餘之法命,依僧眾行懺悔法,除其罪,猶可留於僧團。犯僧殘罪,須於二十人以上之清淨大眾前懺悔,並服從僧團之處罰,稱為「懺僧殘法」。(參閱「僧殘」7218、「摩那埵」7621)p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