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珠」的釋義
念珠
佛學大辭典
(物名)即數珠也,又以捻數珠而雲。唐書李輔國不茹葷血,常為僧行。視事之暇,手持念珠。
念珠
佛光大辭典
即以線貫串一定數目之珠粒,于稱名念佛或持咒時用以記數之隨身法具。 又稱數珠、珠數、誦珠、咒珠、佛珠。其梵文原語凡有四:(一)pa^saka-ma^la^,音譯缽塞莫,意譯數珠。(二)aks!a-ma^la^,音譯阿叉摩羅,珠N之義。(三)japa-ma^la^,念誦N之義。(四)aks!a-su^tra,意譯為珠之貫線。
蓋梵語ma^la^(或 ma^lya)乃‘N’之意,印度人自古即有以瓔珞N條纏身之風習,由是遂演變成念珠之使用。如古代毗濕奴派極早即有持帶念珠之習慣。晚近自印度西北地方所發掘之‘龍王歸佛’雕像中,有一尊首懸念珠之婆羅門像,此雕像被推定為二世紀左右之作品,故知其時念珠之使用業已風行于婆羅門之間。烏賜也嬲及屠□亂迨椋ㄨRudra^ks!a -ja^ba^lopanis!ad ,據傳編于四世紀頃)中,記載烏賜也媯ㄨRudra^ks!a )即金剛子念珠及其功德;另于惡剎摩利加奧義書(梵Aks!ama^li^kopanis!ad )中則詳述念珠之制法、功德、材料,並以一一之珠配上悉曇五十字門及其深秘之義。然佛教使用念珠之時代,恐系在婆羅門教(二世紀)之後。而在我國,使用念珠來稱名記數,則始于隋唐之際。蓋今北傳佛典中有關念珠之記載雖多(多為後期之經典),然律部經典卻未有任何記載,且以律典為所依之南傳佛教徒亦未曾流行念珠。故知念珠雖為我國、西藏、蒙古、日本、韓國等地僧俗所攜行之重要法具,甚至成為佛教徒之標幟,然溯其本源,念珠並非佛教所創用,于佛陀所制律儀亦未有此類記載。
于佛教經典中有關念珠之起源,一般多以木患子經所記載佛陀對波流離王之開示為通說。木患子經(大一七·七二六上):‘佛告王曰:“若欲滅煩惱障報障者,當貫木患子一百八,以常自隨,若行、若坐、若臥,恆當至心無分散意,稱佛陀、達摩、僧伽名,乃過一木患子,如是漸次度木患子,若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萬。”’此外,校量數珠功德經、金剛頂瑜伽念珠經等另有不同記載;亦有謂念珠之來源,系由比丘計算布薩日數所持之黑白三十珠為濫觴。
念珠之顆數,諸經所載不一,略舉較常見之用法:(一)木患子經作一百零八顆。(二)陀羅尼集經卷二作數珠法相品舉出一百零八、五十四、四十二、二十一顆等四種。(三)數珠功德經亦舉出四種,即一百零八、五十四、二十七、十四顆等。(四)金剛頂瑜伽念珠經以一千零八十顆為上品,一百零八顆為最勝,五十四顆為中品,二十七顆為下品。(五)文殊儀軌經數珠儀則品謂上品一百零八顆,中品五十四顆,下品二十七顆,最上品一千零八十顆。此外,另有三十六顆、十八顆。上記之中,以使用一百零八顆為最普遍。
使用顆數之不同,所代表之意義亦有分別:(一)一百零八顆,表示求證百八三昧而斷除百八煩惱。(二)五十四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五十四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四善根因地。(三)四十二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四十二階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四)二十七顆,表示小乘修行四向四果之二十七賢位,即前四向三果之十八有學與第四果阿羅漢之九無學。(五)二十一顆,表示十地、十波羅蜜、佛果等二十一位。(六)十四顆,表示觀音之十四無畏。(七)一千零八十顆,表示十界各具有一百零八,故共成一千零八十。(八)三十六顆與十八顆之意義,一般認為與一百零八顆相同,然為便于攜帶,遂三分一百零八為三十六,或六分為十八,而非別有深義。然上記顆數與表征意義之差別,僅系歷代祖師為方便教化所賦予之配合,而非源自原典經文所舉示者。
有關念珠之材料,諸經所載,種類繁多:(一)陀羅尼集經卷二列舉金、銀、赤銅、水晶、木患子、菩提子、蓮花子等七種。(二)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卷九舉出菩提子、金剛子、真珠、蓮花子、金銀諸寶,及以上諸材和合等六種。(三)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持念品列舉香木、俞石、銅、鐵、水晶、真珠、蓮花子、金剛子、間錯種種諸寶、菩提子等十種。此外,曼殊室利咒藏中校量數珠功德經、金剛頂瑜伽念珠經、蘇悉地羯□□碇洩□次第法品、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除障分品等,則分別列舉十、十一、十二、十四等種類。
念珠常附加母珠、數取、記子、記子留等,若以一百零八顆串成之念珠而言,所附加之母珠有一顆及兩顆兩種,母珠又稱達磨珠。數取又稱四天珠,乃附加于一百零八顆中間之四顆小隔珠。密教之念珠,通常于第七顆(自母珠開始算)與第二十一顆之後插入數取。記子又稱弟子珠,一般有十顆、二十顆,或四十顆,系串于母珠之另一端,以十顆為一小串,表示十波羅蜜,捻珠念佛滿一百零八遍時即撥動一記子以為計數。若記子之上部另附上透明之小珠(多為水晶所成),則稱助明、淨明、維摩、補處菩薩。記子留指每串記子之末端所附之珠。據金剛頂瑜伽念珠經載,諸珠表示觀音,母珠表示無量壽或修行成滿之佛果,故捻珠至母珠時,不得越過,須逆向而還,否則即犯越法罪。
掐捻念珠而誦咒念佛,能產生諸種功德。據木患子經載,若念誦佛陀(佛)、達磨(法)、僧伽(僧)之名,滿二十萬遍,而身心不亂,無諸諂曲者,則命終之後,得生第三燄天,衣食自然而得,常安樂行。另據陀羅尼集經卷二作數珠法相品載,若以金、銀、赤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