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分」的釋義
序分
三藏法數
序即序述,亦次序也。有通序、別序。通序者,謂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大眾俱。此是通序。以一切經初同有此序,故名通也。別序者,蓋佛說經,必有由致。如楞嚴經由阿難遭摩登伽幻術之緣,佛因提獎阿難及摩登伽歸來佛所,故說是經,是名別序。而言別者,以諸經所說,各有緣起不同,故名別也。雖分通別,總名序分。
序分
佛學大辭典
(術語)諸經三分之一。【參見: 序正流通三分】。
序分
佛光大辭典
為諸經三分之一。與正宗分、流通分合稱一經三段、三分科經。一部經之內容可分三段,初段敘述該經之由來、因緣,稱為序分;次段講說該經之宗旨,稱正宗分;末段則論及未來普及之法,稱流通分。此種三段分法系自劉宋以來經典中所使用者。傳系東晉道安所立,然于道安所著之‘人本欲生經注’中,未見如是分段,故知或為傳說之誤。唐朝玄奘所譯之佛地經論,內分教起因緣分、聖教所說分、依教奉行分等三部分,與上記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之分法相符,可謂三段分法之運用典型。此種分法適用于大部分經典,若般若心經等極短之經,則僅有正宗分。﹝仁王般若經疏卷上一﹞(參閱‘三分科經’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