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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傳法院」的釋義
大傳法院
佛光大辭典
乃日本新義真言宗之大本山。通稱根來寺。位于和歌山縣那賀郡岩出町。大治五年(1130),覺于高野山建傳法院,後並受敕兼任金剛峰寺座主,由此而引起金剛峰寺徒眾之不快,而漸與傳法院之徒眾產生衝突,覺遂于弘安九年(1286),將傳法院移至現址,獨立成新義派,學僧雲集,興盛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