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忍」的釋義
四忍
三藏法數
﹝出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忍即忍可,亦安忍也。思益經云:梵天菩薩有四忍法,善出毀犯禁戒之罪。 〔一、得無生忍〕,謂一切諸法自性空寂,本來不生。菩薩證知此法,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生忍。 〔二、得無滅忍〕,謂一切諸法,昔本不生,今亦無滅。菩薩證知此法,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滅忍。 〔三、得因緣忍〕,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菩薩了知一切諸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本無自性。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因緣忍。(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 〔四、得無住忍〕,住即停住。菩薩心不住著,而無異念相續,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是為得無住忍。
四忍
佛學大辭典
(名數)思益經四忍法品謂“菩薩有四法,出毀禁之罪:一得無生忍,一切諸法自性空寂本來不生也,菩薩證忍此法,則能出毀犯禁戒之罪。二得無滅法忍,一切諸法本為無生,故今亦無滅,菩薩證忍此法,則能出毀犯禁戒之罪。三得因緣忍,一切諸法皆依因緣之和合而生,無有自性,菩薩證忍此法,則能出毀犯禁戒之罪。四得無住忍,不住著于諸法,謂之無住,菩薩證忍此無住之法,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案,是普賢觀經所說實相懺悔之意也。
(名數)【參見: 忍】
四忍
佛光大辭典
指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之四忍法品所載之四種忍。忍,即菩薩之智于理予以忍可或安忍之義,亦即菩薩修行時,面對他人之侮辱、惱害等而不生嗔恨心,或遇苦難而不動搖信心。若能證悟此四忍之真理,則能超出毀犯禁戒之罪。
(一)無生法忍,謂忍可一切諸法自性空寂本來無生之理。(二)無滅忍,謂忍可一切諸法本來不生亦不滅之理。(三)因緣忍,謂忍可一切諸法皆由因緣所生,本來無自性之理。 (四)無住忍,謂忍可一切諸法本來無住之理,且心不住著而無異念相續。﹝華嚴大疏鈔卷四十四、大明三藏法數卷十七、法相宗名目卷六上﹞(參閱‘忍’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