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色」的釋義
名色 三藏法數
色即識心,色即羯邏藍也。此之名色,是胎中初七日之形位,諸根未成之稱,即五蘊肉團之體,是為胎中現在果也。(梵語羯邏藍,華言凝滑。五蘊者,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 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名而無形質也;色即色質,即是身也。謂從託胎已後,至第五箇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是名為色。(四支者,即兩手兩足也。)
名色 佛學大辭典
(術語)五蘊之總名也。受想行識之四蘊為名,色蘊之一為色,受等之四蘊,皆心識之法,而無形體之可見,但以名而知之,故雲名。色蘊之一,為極微所成有質礙之物體,故謂為色。色者質礙之義,十二因緣中人在母胎,漸漸生長,五蘊完具,謂之名色支。大乘義章四曰:“言名色者,心從詮目,故號為名。身形質礙,稱之為色。良以心法冥漠難彰,非詮不辨,故從詮目說以為名。”法界次第上曰:“心但有字故曰名也,有形質礙之法謂之為色。”法華玄義一曰:“心如幻炎,但有名字。”俱舍論十,有四釋。其第三釋曰:“隨名顯故。”同光記八曰:“隨名顯故者第三解,無色四蘊相隱難知,隨名顯故,標名稱故。婆沙雲:有說色法塵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申名顯故,說之為名。”
名色 佛光大辭典
 梵語na^ma-ru^pa,巴利語同。為名與色之並稱。屬十二緣起之第四支。又作名色支。一般作為概括一切精神與物質之總稱。自語意而言,名指心的方面,色指物的方面。又名色亦為五蘊之總稱;此乃因五蘊中受、想、行、識等四蘊為心法,無形體可見,而須藉名以詮顯之,故稱四蘊為名;色蘊系極微所成,為有質礙之物體,故稱為色。  關于名色之意義,諸宗派有不同之解說:有部等由胎生學理解十二緣起,主張十二緣起之各支皆以五蘊為體。其中,託胎結生時之一剎那位之五蘊,稱為識、識支;託胎後,在眼、耳、鼻、舌四色根未起,六處未滿之前的胎內五位,稱為名色、名色支。然唯識宗則以名色支為異熟蘊之種子,即識等五支由無明、行二支之資助,能引生當來之果,稱為異熟無記之名言種子,其中,除本識、六根、觸、受之種子外,其餘皆為名色。或謂五蘊之種子皆為名色。  此外,若將十二緣起由論理之條件與關系來說,則緣識而有名色,緣名色而有六處,即名色為識之對象,依六處之機能,由識認知一切法。﹝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三、俱舍論卷九、成唯識論卷八、瑜伽師地論卷九、卷五十六、卷九十三、順正理論卷二十六、大乘義章卷四、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參閱‘十二因緣’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