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不共法」的釋義
十八不共法
三藏法數
﹝出法界次第﹞ 不共法者,謂諸佛之智內充,無畏之德外顯,一切功德智慧,超過物表,不與凡夫二乘及諸菩薩共有也。(二乘者,聲聞乘、緣覺乘也。) 〔一、身無失〕,謂佛從無量劫來,常用戒、定、智慧、慈悲以修其身,此諸功德滿足,故一切煩惱俱盡,是名身無失。(劫,梵語具云劫波,華言分別時節。) 〔二、口無失〕,謂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 〔三、念無失〕,謂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中,心無所著,得第一安隱處,故名念無失。 〔四、無異想〕,謂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揀擇,是名無異想。 〔五、無不定心〕,謂佛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勝定,是名無不定心。 〔六、無不知已捨〕,謂佛於一切法,悉皆照知方捨,無有一法不了知而捨之者,是名無不知已捨。 〔七、欲無減〕,謂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減。 〔八、精進無減〕,謂佛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減。 〔九、念無減〕,謂佛於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減。(三世者,過去、現在、未來也。) 〔十、慧無減〕,謂佛具一切智慧,無邊無際不可盡;故隨慧而說,亦無有盡,是名慧無減。 〔十一、解脫無減〕,謂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解脫;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淨盡無餘,是名解脫無減。(無漏者,謂不漏落生死也。無為者,謂稱性而修,無所作為也。) 〔十二、解脫知見無減〕,謂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減。 〔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謂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稱智演說一切諸法,令其各得解悟證入,是名身業隨智慧行。 〔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謂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謂佛以清淨意業,隨智而轉,入眾生心而為說法,除滅無明癡暗之膜,是名意業隨智慧行。 〔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謂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 〔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謂佛以智慧照知未來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 〔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謂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能遍知無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
十八不共法
佛學大辭典
(名數)是限于佛之十八種功德法也。限于佛而不共同于其他二乘菩薩,故雲不共法:一、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慧智慧慈悲,以修其身,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是名身無失。二、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而使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三、念無失,佛修諸甚深之禪定,心不散亂,于諸法之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故名念無失。四、無異想,佛于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是名無異想。五、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是名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己舍,佛于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舍。無有了知一法而不舍者,是名無不知機己舍。七、欲無滅,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滅,八、精進無滅,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滅。九、念無滅,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滅。十、慧無滅,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際不可盡,故名慧無滅。十一、解脫無滅,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之解脫也,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淨盡而無餘也。是名解脫無滅。十二、解脫知見無滅,佛于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滅。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佛現諸勝相調伏眾生,稱于智而演說一切諸法,各使解脫證入,是名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以清淨之意業隨智而轉入于眾生心,為說法而除滅其無明癡惑之膜,是名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未來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出智度論廿六。梵Avenikadharma。
十八不共法
佛光大辭典
十八種不共通之法。即不共通于聲聞、緣覺,唯佛與菩薩特有之十八種功德法。
(一)佛之十八不共法。全稱十八不共佛法。(一)出自大品般若經卷五廣乘品:(1)諸佛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來,持戒清淨,以此功德滿足之故,一切煩惱皆盡,故于身無失。 (2)口無失,佛具無量之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機宜而使皆得證悟之謂。(3)念無失,佛修諸甚深禪定,心不散亂,心于諸法無所著,得第一義之安穩。以上三法指身、口、意三業皆無過失。(4)無異想,佛于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簡擇。(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攝心住善法中,于諸法實相中不退失。(6)無不知己舍心,于苦等之受,佛念念之中覺知其生住滅等相,而住于寂靜平等。(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為度眾生恆行種種方便,無有休息。(9)念無減,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10) 慧無減,指佛具一切智慧,又三世之智慧無礙故,于慧無缺減。(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有為、無為二種解脫,一切煩惱之習悉盡無餘,即于解脫無缺減。(12)解脫知見無減,佛知見諸解脫相,了了無障。(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以上三項,乃佛造作身、口、意三業時,先觀察得失,後隨智慧而行,故無過失,皆能利益眾生。(16)智慧知見過去世無閡無障。(17)智慧知見未來世無閡無障。(18)智慧知見現在世無閡無障。上三者謂佛之智慧照知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所有一切之事,皆通達無礙。
(二)即指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大悲等十八種法。此十八種乃諸佛初成道時,于盡智位所修得之法,為餘之聖者所無。即唯佛獨得十力,除諸惑習氣;得四無所畏,說法無怖畏;得三念住,不生歡戚心;得大悲,緣一切有情,得明三苦之行相。十力為: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上下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偏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四無所畏為:正等覺無畏、漏永盡無畏、說障法無畏、說出道無畏。三念住為:于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于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于恭敬聽聞與不恭敬聽聞者住平等心。
(三)有餘師所說佛之十八不共法。大智度論卷二十六舉:一切智、功德無量、大悲、智慧中自在、定中自在、變化自在、記別無量、記別不虛、言無失、智慧無減、常施舍行、常觀眾生、不失念、無煩惱習、無有能如法出其失、無能見頂、足下柔軟、得神通波羅蜜故,轉眾生心令歡喜得度。大抵此不共法皆以智慧為義。另外十住毗婆沙論卷十之四十不共法品說佛四十不共法,卷十一說四十四不共法,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九出佛一百四十不共法。﹝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大毗婆沙論卷十七﹞
(二)菩薩之十八不共法。出自寶雨經卷四。即:(一)行施不隨他教。(二)持戒不隨他教。 (三)修忍不隨他教。(四)精進不隨他教。(五)靜慮不隨他教。(六)般若不隨他教。(七)行于攝事,能攝一切有情。(八)能解回向。(九)方便善巧為主,自在令一切有情有所修行,復能示現于最上乘而得出離。(十)不退大乘。(十一)善能示現于生死涅,而得安樂,言音善巧能隨世俗。(十二)智為前導,雖現前起種種受生,而無所作,離諸過失。(十三)具足十善身語意業。(十四)為攝諸有情,恆不舍離,常能忍受一切苦蘊。(十五)能為示現一切世間之所愛樂。 (十六)雖于眾多苦惱愚夫及聲聞中住,而不忘失一切智心,如寶堅固清淨莊嚴。(十七)若受一切法王位時,以繒及水系灌其頂。(十八)能不舍離諸佛正法示現求。又新譯華嚴經卷五十六離世間品出菩薩十不共之說,與寶雨經所載雷同。奮迅王問經卷下亦出菩薩十八不共法,亦有不少與前載相通者。﹝自在王菩薩經卷下、華嚴經疏卷五十二、大乘義章卷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