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相似過類」的釋義
分別相似過類 佛學大辭典
(術語)十四過之一。謂立者之論法為同品者,敵者強以為異品而攻擊之之過誤也。
分別相似過類 佛光大辭典
 因明用語。古因明之祖足目所立因明‘似能破’十四過類之第三。即于因明對論之中,敵者(問難者)為破立者(立論者)所立之量(論式),于立論者之同喻(由正面來說明之例證)強以物性之種種差別為攻擊非難之詞所犯之過失。如勝論師立‘聲為無常(宗,命題),以聲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因,理由)’之論式,以‘瓶’等為同喻,以‘虛空’等為異喻(由反面來說明之例證);聲論師則相對立一‘聲為常(宗),以聲不可燒、不可見故(因)’之論式,以‘虛空’等為同喻,以‘瓶’等為異喻,並在立者之同喻‘瓶’等,作種種物性之差別分析,即以瓶之可燒性、可見性及聲之不可燒性、不可見性等之差別義,而謂‘若可燒、可見為無常,則不可燒、不可見為常’,並以不可燒、不可見之義通于無常之心、心所與常住之虛空,強說對方違犯‘不定’之過,然實為敵者自己違犯此分別相似之過。此過相當于如實論道難品所說顛倒難中第三之‘長相難’。  因明正理門論本(大三二·四上):‘分別差別名分別者,前說示現等故,今說分別差別故,應知分別同法差別,謂如前說瓶為同法,于彼同法有可燒等差別義故,是則瓶應無常非聲,聲應是常不可燒等,有差別故,由此分別顛倒所立,是故說名分別相似。’﹝因明論疏瑞源記卷八、因明論理概論(法峰)﹞(參閱‘十四過類’ 415、‘因明’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