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識」的釋義
六識 三藏法數
﹝出法界次第﹞ 六識者,眼、耳、鼻、舌、身、意各有識也。謂依五根能見五塵,而為五識,於五塵境,而起分別,為第六識。 〔一、眼識〕,謂眼根若對色塵,即生眼識。眼識生時,但能見色,而未起分別也。 〔二、耳識〕,謂耳根若對聲塵,即生耳識。耳識生時,但能聞聲,而未起分別也。 〔三、鼻識〕,謂鼻根若對香塵,即生鼻識。鼻識生時,但能嗅香,而未起分別也。 〔四、舌識〕,謂舌根若對味塵,即生舌識。舌識生時,但能嘗味,而未起分別也。 〔五、身識〕,謂身根若對觸塵,即生身識。身識生時,但能覺觸,而未起分別也。 〔六、意識〕,謂意根若對法塵,即生意識。意識生時,即能於五塵之境,分別善惡好醜也。
六識 佛學大辭典
(名數)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言六根如其次第,對于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境,而生見聞嗅味覺知之了別作用者。為大小乘通說之法門,位于大乘所說八識中第一至第六,故常稱為前六識。此六識在欲界,六識皆有,在色界之初禪天,有眼耳身意之四識,無鼻舌之二識,又第二禪天以上至無色界之有頂,唯有意識,無眼耳身之三識,以是為識相應而非與禪定相應故也。見百法問答抄,又此六識有體一體別之論。小乘之俱舍與大乘法相取體別,小乘成實取體一。【參見: 一識】 (術語)【參見: 識】
六識 佛光大辭典
 梵語s!ad!vijn~a^na。十八界中之六識界。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認識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為依,對色(顯色與形色)、聲、香、味、觸、法(概念及直感之對象)等六境,產生見、聞、嗅、味、觸、知等了別作用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識、境、根三者必須同時存在。阿毗達磨佛教認為,此六識乃心之作用,其體乃唯一之心,六識不同時作用。大乘唯識家則在六識之外,另立末那、阿賴耶二識,而認其均能同時作用。﹝俱舍論卷二、品類足論卷一、成唯識論卷五﹞(參閱‘六根’1284、‘根’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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