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王般若波羅蜜經」的釋義
仁王般若波羅蜜經 佛學大辭典
(經名)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之略稱。
仁王般若波羅蜜經 佛光大辭典
 凡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又稱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經、仁王般若波羅蜜護國經、仁王般若經、仁王經。今收于大正藏第八冊。本經分序品、觀空品、菩薩教化品、二諦品、護國品、散華品、受持品、囑累品等八品。系佛陀為十六大國王說示守護佛果、十地之行,及守護國土之因緣,謂講說受持此經,則可息災得福。與法華經、金光明經並稱護國三部經。修仁王會時,即用此經。  據歷代三寶紀載,本經共有竺法護、鳩摩羅什、真諦等三譯,大唐內典錄以下諸錄均依其說。然出三藏記集卷四將此經編入失譯雜經錄,隋代眾經目錄(法經錄)卷二則將此經編入疑惑錄,謂此經非為羅什或竺法護所譯。  唐代宗永泰元年(765),不空奉詔重譯,題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收于大正藏第八冊),略稱仁王護國經、新譯仁王經。亦分二卷、八品,文詞與舊經略同。羅什譯本之注疏有仁王護國般若經疏五卷(智說,灌頂記)、仁王般若經疏六卷(吉藏)、仁王經疏六卷(圓測)等。不空譯本則有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三卷(良賁)、仁王經疏四卷(淨源)等。﹝仁王護國般若經疏卷一(智)、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十、大唐內典錄卷二至卷四、開元釋教錄卷二、卷四、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