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詮」的釋義
二詮
三藏法數
﹝出宗鏡錄﹞ 〔一、遮詮〕,遮即止其所非,詮即能詮名字。謂如諸經所說真如妙性,每云不生不滅、不垢不淨、無因無果、無相無為、非凡非聖、非性非相等,皆是遣非蕩跡,絕相祛情,是名遮詮。(祛音驅,逐也,除也。) 〔二、表詮〕,表即顯其所是。謂如諸經所說知見覺照,靈鑒光明,朗朗昭昭,堂堂寂寂等,是名表詮。
二詮
佛學大辭典
(名數)一遮詮,二表詮。遮者遣其所非,表者顯其所是也。具說事理曰詮。如諸經說真如之妙性,為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無因無果無相無為非凡非聖非性非相等,是為遮詮。如雲知見覺照靈鑑光明朗朗昭昭,是為表詮。禪源諸詮三曰:“如說鹽,雲不淡是遮,雲鹹是表。說水,雲不幹是遮,雲濕是表。諸教每雲絕百非者,皆是遮詞。直顯一真,方為表語。”空宗專以遮詮為宗,性宗則具遮表二門。宗鏡錄三十四曰:“今時人皆謂遮言為深,表言為淺,故唯重非心非佛無為無相乃至一切不可得之言,良由只以遮非之詞為妙,不欲親自證認法體,故如此也。”
二詮
佛光大辭典
乃指表示事物意義之兩種方法,即:(一)遮詮,即用否定方式來顯示某一意義者。(二)表詮,即以肯定方式表示者。(參閱‘遮詮表詮’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