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俱犯」的釋義
二人俱犯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台宗用語。藏通別三教之人為粗人,圓教之人為細人,在法華以前,以圓教之人與前三教之人俱住,皆為有過之人。以譬彼之圓教不若法華之圓也。釋簽一曰:“總結前四味不立妙名,為何所以?以兼等故。判部屬粗,如粗人細人二俱犯過,從過邊說,俱名粗人。”
二人俱犯
佛光大辭典
又作二俱犯過。天台藏、通、別三教之人為粗人,圓教之人為細人。然在法華時以前圓教之人,與前三教之人俱住,亦為有過之人,故以此語譬喻該圓教之不如法華圓教。法華玄義釋簽卷一(大三三·八二○上):‘四味不立妙名,為何所以?以兼等故,判部屬粗,如細人粗人二俱犯過,從過邊說,俱名粗人。此經異彼,故雲。’此文中之‘四味’,系指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之諸經典,此四類經典雖有粗細之別,然以法華圓教之立場觀之,皆不圓滿,故稱此‘四味’中之粗人細人為二人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