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的釋義
七有 三藏法數
﹝出長阿含十報法經﹞ 因果不亡曰有,謂由身口意所作善惡之因,能招六趣生死之果。因果相續,故名七有。(六趣者,天趣、人趣、修羅趣、餓鬼趣、畜生趣、地獄趣也。) 〔一、地獄有〕(亦名不可有),地獄者,此獄在地之下也。謂眾生由過去惡逆之因,感現在地獄之果,因果不亡,故名地獄有。 〔二、畜生有〕,畜生者,禽獸之類也。謂眾生由過去愚癡之因,感現在畜生之果,因果不亡,故名畜生有。 〔三、餓鬼有〕,餓鬼者,常受饑餓也。謂眾生由過去慳吝之因,感現在饑餓之果,因果不亡,故名餓鬼有。 〔四、天有〕,天者,天然自然樂勝身勝也。謂眾生由過去戒定之因,感現在快樂之果,因果不亡,故名天有。 〔五、人有〕,人者,忍也。於世違之境能安忍故。謂眾生由過去戒善之因,感現在人倫之果,因果不亡,故名人有。 〔六、業有〕(亦名行有),業者,謂身口意所作善惡之業因,能招未來善惡之業果,因果不亡,故名業有。 〔七、中有〕,中有,亦名中陰。謂諸眾生此身死後,識未託胎,現在所作善惡業因,必取當來善惡諸趣之果,因果不亡,故名中有。
七有 佛學大辭典
(名數)又雲七生。人界之七生與欲天之七生,合而雲七有。故開之則為十四生,而各有中有生有,故為二十八有。預流果之聖者,欲界九品之修惑只潤生七有即二十八生,更不受第八有(即二十九有),【參見: 潤生】。【又】一地獄有。二傍生有。即畜生也。三餓鬼有。四天有。五人有。六業有。七中有。是數五趣之果(初分)與其因(第六)及五趣之方便也。見長阿含十報法經。
七有 佛光大辭典
 一切有可分為七類。即:(一)地獄有,又作不可有。(二)畜生有,又作傍生有。(三)餓鬼有,又稱鬼界有。(四)人有。(五)天有。(六)業有,又作行有。(七) 中有。此七種稱為有,乃因地獄等五趣,依果報存在之義而為有;業有,乃彼果報之因,故稱有;中有,則為趣彼果之方便,故稱有。﹝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上、大毗婆沙論卷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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