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大辭典
首頁
搜尋
目錄
首頁
搜尋
自共二相
搜尋
自共二相
自共二相
佛光大辭典
指自相與共相。自相,即自體個別之體相;共相,即諸法共通之義相。據佛地經論卷六、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末等所舉,凡各守自性,不與他相共通,且為現量智所緣而不可言詮者,稱為自相,如水之冷、火之暖皆為水火各自所有之體相而不通于一切諸法,且于‘冷暖自知’之外,亦無法以言詮表示之;反之,凡理通諸法,為假智所緣,且可藉言語詮解者,如苦、空、無常等通于一切諸法之義相,稱為共相。(參閱‘共相’2195、‘自相’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