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因

立因 三藏法數
立因者,謂破執有我者而立因也。若於五蘊等法施設實有我者,此之五蘊,既從眾緣而生,皆是生滅之法,蘊既生滅,我不成就。若離五蘊,而於餘處施設有我者,我無所因,我亦無用。是則皆無有我也。 因,即因由,亦所依之義。立因所以破執有我者之論也,謂若於五蘊等法施設實有我者,此之五蘊,既從眾緣而生,皆是生滅之法;蘊既生滅,我不成就。若離五蘊而於餘處施設有我者,我無所因,我亦無用,是知皆無有我,是名立因。
立因 佛光大辭典
 梵語stha^na。為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等五因之一。謂任持地、水、火、風等四大種所造之諸色法,令其住立,例如壁之任持畫,令不僕倒。又由諸大種所造之色法,當知能造作生起業、依止業、建立業、任持業、增長業等五業;其中,建立業即立因。﹝順正理論卷二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參閱‘五因’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