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違釋
相違釋
三藏法數
謂如說眼及耳等,體性各別,皆自為主。猶如水火,不相隨順,兩別雙舉,故名相違釋。
相違釋
佛學大辭典
(術語)六合釋之一。二語連續,為別體釋者。例如謂論語,論為師弟之議論,語為聖賢之法語是也。
相違釋
佛光大辭典
梵語dvandva,巴利語 dvanda。六離合釋之第四。梵語文法中,復合名詞之一種構成方式。即將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相違)之語詞,連結在一起,而成一復合詞之謂。例如‘教觀’一詞,教與觀本各別,合其相違而共成一新詞。又如下所列舉之人天(梵devamanus!ya^h! )、子孫(梵putrapautra^h! )、父母(梵ma^ta^pitarau )、苦樂(梵sukhaduh!khe )、善惡(梵s/ubha^s/ubham )、勝敗(梵jayapara^jaya )等皆是。﹝華嚴經探玄記卷三、俱舍論光記卷一、相宗八要直解卷八(智旭)、六離合辭例釋義(太虛大師全書第四十五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