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待

相待 佛學大辭典
(術語)自他相待,藉以存立也。如三線相待為三角,若缺一線則不能。一切之有為法,自他互待亦然。色境待眼根而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為眼根,短待長而為短,長待短而為長也。新譯仁王經中曰:“諸法相待,所謂色界眼界眼識界,乃至法界意界意識界。”注維摩經弟子品曰:“肇曰:諸法相待生,猶長短比而形也。”
相待 佛光大辭典
 指差別界之現象互相對立。即一切有為法皆自他對立,藉之以存立。如長短、東西、有無、是非、淨穢、迷悟、生死等,彼此相待相倚而存立。又如色境待眼根而為色境,眼根待色境而為眼根。依注維摩詰經卷二(大三八,三四六中):‘肇曰:“諸法相待生,猶長短比而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