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那
檀那
三藏法數
梵語檀那,華言布施。施有二種:一者財施,謂以飲食、衣服、田宅、珍寶及一切資身之具,悉能施之。二者法施,謂從諸佛及善知識,聞說世間、出世間善法,以清淨心轉為他說也。
檀那
佛學大辭典
(地名)Da%navana,園名。譯曰施林。翻梵語九曰:“增一第十檀那那(檀那那疑檀那之誤),應雲檀那那,譯曰施林。”
(術語)Da%na,又作陀那。譯曰施。陀那缽底Da%napati,譯曰施主。遂略稱施主為檀那或檀越。慧琳音義上曰:“檀,具雲檀那,此雲施。”寄歸傳一曰:“梵雲陀那缽底,譯為施主。陀那是施,缽底是主。”翻譯名義集曰:“要覽曰:梵語陀那缽底,唐言施主,今稱檀那。訛陀為檀,去缽底留那也,又稱檀越者。檀即施也,此人行施,越貧窮海。”又布施也。翻譯名義集曰:“檀那,法界次第雲:秦言布施。若內有信心,外有福田,有財物,三事和合,心生舍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
檀那
佛光大辭典
梵語da^na,巴利語同。又作旦那、柁那、託那、馱曩。略作檀。意譯為布施、施。即給與、施舍之意。梵漢並稱,則為檀施、檀信。檀波羅蜜乃六波羅蜜之一。檀那波底(梵da^napati ),即施主、布施者。中國、日本又將檀那、檀越引申為施主之稱。翻譯名義集卷一載,檀那又稱檀越,檀即施;此人行施,越貧窮海,故稱檀越。心生舍法,能破慳貪,是為檀那。
日本稱信徒所屬之寺院為檀那寺;所屬之信徒為檀家、檀徒。又檀徒中之頭首,稱為檀頭。(參閱‘施主’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