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障

業障 三藏法數
業即業行,謂由貪瞋癡起身口意,造作五無間重惡之業,障蔽正道,是名業障。(五無間業者,一殺父、二殺母、三殺阿羅漢、四出佛身血、五破和合僧也。) 謂諸眾生由貪瞋癡等惑,於諸善法不能勤行,而隨身口意造作惡業,障蔽正道,是名業障。
業障 佛學大辭典
(術語)惡業之障礙。惡業妨正道者。涅經十一曰:“業障者,五無間罪重惡之病。”俱舍論十七曰:“一者害母,二者害父,三者害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惡心出佛身血。如是五種名為業障。”華嚴經世主妙嚴品曰:“若有眾生一見佛,必使淨除諸業障。”
業障 佛光大辭典
 梵語karmavaranana。指業即障。三障之一,四障之一。又作業累。謂眾生于身、口、意所造作之惡業能蔽障正道,故稱業障。另據北本涅經卷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五、俱舍論卷十七等,謂一切惡業中,以五無間業為業障,餘一切惡業非為業障,無礙于聖道之修行。所謂五無間業,即:(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 0四)破和合僧,(五)惡心出佛身血。八十華嚴經卷二世主妙嚴品(大一○·九上):‘若有眾生一見佛,必使淨除諸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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