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辱

忍辱 三藏法數
謂人若遇非理相干,能以情恕,安忍不動,是名忍辱。 忍辱者,謂於違逆之境,遇諸毀罵惱害之事,皆能安忍,心無恚恨也。
忍辱 佛學大辭典
(術語)梵語羼提Ks!a%nti,譯曰忍辱,忍受諸侮辱惱害而無恚恨也,六波羅蜜之一。法界次第下之上曰:“羼提,秦言忍辱。內心能安忍外所辱境,故名忍辱。”維摩經佛國品曰:“忍辱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三十二相莊嚴,眾生來生其國。”注“肇曰:忍辱和顏,故系以容相,而豈直形報而已。”
忍辱 佛光大辭典
 梵語ks!a^nti,巴利語khanti,西藏語 bzod-pa。音譯羼提、羼底、乞叉底。意譯安忍、忍。忍耐之意。六波羅蜜之一,十波羅蜜之一。即令心安穩,堪忍外在之侮辱、惱害等,亦即凡加諸身心之苦惱、苦痛,皆堪忍之。據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七載,忍辱含不忿怒、不結怨、心不懷惡意等三種行相。佛教特重忍辱,尤以大乘佛教為最,以忍辱為六波羅蜜之一,乃菩薩所必須修行之德目。  聲聞、緣覺二乘與菩薩雖皆行忍,其意大別,優婆塞戒經卷七羼提波羅蜜品謂二乘所行之忍辱,唯為忍辱,非波羅蜜,菩薩所行之忍辱則特稱忍辱波羅蜜(梵ks!a^nti -pa^ramita^ ,意譯忍度)。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六安忍波羅蜜多品亦謂行觀一切皆空之安忍,稱為安忍波羅蜜,除外則為安忍;又存有自他或善惡分別之安忍僅為安忍,無此等分別則稱安忍波羅蜜。解深密經卷四地波羅蜜多品記載忍辱波羅蜜之類別,包括耐怨害忍(能忍受他人所作之怨害)、安受苦忍(能忍受所受之眾苦)、諦察法忍(能審諦觀察諸法)等三種。又十善行中有忍辱行,即指忍受各種侮辱惱害而不起嗔恨心之修行。﹝長阿含經卷二十一戰鬥品、增一阿含經卷四十四‘十不善品’、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九福田相品、十誦律卷五十七、攝大乘論本卷中、唐譯攝大乘論釋卷七、大乘義章卷十二﹞(參閱‘六波羅蜜’1273、‘波羅蜜’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