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法

忍法 佛學大辭典
(術語)七賢位之第六,四善根之第三位名也。于四諦之理忍可決定而不動之智,謂之忍,其智謂之法。俱舍論二十三曰:“此頂善根,下中上品漸次增長至成滿時,有善根生,名為忍法。于四諦理能忍可中此最勝故。”
忍法 佛光大辭典
 為七賢位之一,四善根位之一。指見道以前之修行,至頂善根成滿時所生之善根。于四諦之理忍可決定,又于此位能忍而不墮惡趣,故稱忍法。可分三品:下品同其前之頂位,具觀三界四諦之境,具修十六行相;中品之行相、所緣漸減漸略,乃至僅有二念之作意,思惟欲界苦諦之境;上品則惟一行一剎那,即單修欲界苦諦之一行相。﹝俱舍論卷二十三﹞(參閱‘七賢’120、‘四善根位’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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