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可說
因分可說
佛學大辭典
(術語)佛陀證悟之性海,為佛佛自知之法,不可言說,是曰果分不可說。然此不可說之果分,得于因人之機緣略說一分,是曰因分可說。因分者,其所現所說,皆為因位因人,故只謂是因位因人所知所了之分際也。五教章上曰:“地論雲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者是也。”即十地論二所謂:“前言十地義,如是不可得說聞,今言我但說一分,此言有何義?是地所攝有二種:一因分,二果分。說者解釋,一分者是因分,于果分為一分,故言我但說一分。”
因分可說
佛光大辭典
緣起因分之普賢境界,系因人(即因位之修行者)所知所了之分際,故可言說,稱為因分可說。蓋佛陀證悟之性海,乃諸佛自內證之境界,不可言說,稱為果分不可說;然此不可言說之果分,得隨因人之機緣略說一分,此即因分可說。﹝大品般若經卷十二、十地經論卷二、華嚴五教章卷一﹞(參閱‘不可說’964、‘因分果分’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