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不定過
共不定過
佛光大辭典
因明用語。共,梵語sa^dha^rana;不定,梵語anaika^ntika。因明三十三過中,因(理由)十四過之第五,六不定之一。為因之範圍太廣,竟遍通于宗同品與宗異品之過失。因明入正理論(大三二·一一下):‘共者,如言“聲常,所量性故”,常、無常品皆共此因,是故不定。為“如瓶等,所量性故”,聲是無常;為“如空等,所量性故”,聲是其常。’
因常、無常皆有所量性,同異雙方共有此因。瓶等是無常品、宗異品,而有所量性,則聲音既是所量,亦應無常,然空等是常品、宗同品,亦有所量性,則聲音既是所量,又應當為常。具有所量性之事物中,包含常與無常,究應以何者為準,不能決定,故此因為不定因。至其所以不定,起于宗同品與宗異品之共有此因(即因第三相異品遍無性未能完成),故稱共不定。﹝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末﹞(參閱‘六不定過’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