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
三藏法數
﹝出毗婆沙論并雜阿含經﹞ 關者,禁也。謂禁閉殺盜婬等八罪,使之不犯故也。論云:夫齋者,過中不食也。以八戒助成齋法,共相支持,故又名八支齋法。每月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是為六齋日。於此六日,能修行此八齋戒者,諸天相慶,即為註福祿增壽筭也。 〔一、不殺生〕,不殺生者,謂不斷一切眾生之命也。自不殺生,亦不教人殺生。 〔二、不偷盜〕,不偷盜者,謂不竊取他人財物也。自不偷盜,亦不教人偷盜。 〔三、不邪婬〕,不邪婬者,謂於非己妻妾,不行婬欲之事也。 〔四、不妄語〕,不妄語者,謂自不妄言,亦不可以虛妄之言而誑於他也。 〔五、不飲酒〕,不飲酒者,謂酒是亂性之本,起過之門,故不可酣飲也。 〔六、不坐高廣大床〕,高廣大床者,阿含經云:床高一尺六寸,非高也;闊四尺,非廣也;長八尺,非大也。但過此量者,名高廣大床,不宜坐也。 〔七、不著花鬘瓔珞〕,不著花鬘瓔珞者,謂不以花為鬘,珠璣為瓔珞,而作身首之飾也。 〔八、不習歌舞戲樂〕,不歌舞戲樂者,謂自不習歌舞戲樂,及不得輒往他處觀聽,亦不教人歌舞戲樂也。
八關齋戒
佛光大辭典
梵語as!t!a^n%ga-samanva^gatopava^sa,巴利語at!t!han%ga- samanna^gata uposatha,或 at!t!han%gika uposatha。乃佛陀為在家弟子所制定暫時出家之學處。受者須一日一夜離開家庭,赴僧團居住,以學習出家人之生活。又作長養律儀、近住律儀、八戒、八支齋戒、八分齋戒、八戒齋、八齋戒、八禁、八所應離。‘八’指持八種戒,‘關’即閉之意,‘戒’有防非止惡之作用。能持八戒,可防止身口意三業之惡行,便可關閉惡道之門。八戒中前七支為戒,後一支不非時食為齋,合之稱為八關齋戒。此八法,佛陀制定于每月六齋日受持,即每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如以中國農歷算,小月可改作二十八日及二十九日)。佛教雖有出家與在家弟子,但佛法以出世解脫為目的,更以出家為上,受持八關齋戒,令在家學佛者燻習長養出世善根,故稱長養律儀。又因受此八戒,一日一夜遠離家居,近于僧伽或阿羅漢而住,故又稱近住律儀。八關齋戒為八種齋戒法,即:(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以華N裝飾自身,不歌舞觀聽。(七)不坐臥高廣華麗床座。(八)不非時食。又受八關齋戒者,因一日一夜持不淫戒,故得稱為淨行優婆塞或淨行優婆夷。﹝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五、中阿含卷五十五持齋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四、俱舍論卷十四、大智度論卷十三﹞(參閱‘齋戒’6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