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
八法
三藏法數
﹝出首楞嚴經義海﹞ 八法者,地、水、火、風,名為四大。以其四種無處不有故也。色、香、味、觸,名為四微,以其四種體性微細故也。謂人之身因四大假合而有,此之四大,亦由四微所成,故總稱為八法也。 〔一、地大〕,地以堅礙為性,謂眼、耳、鼻、舌、身等名為地大。圓覺經云: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等皆歸於地。是也。 〔二、水大〕,水以潤濕為性,謂唾涕津液等,名為水大。圓覺經云: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是也。 〔三、火大〕,火以燥熱為性,謂身中暖氣,名為火大。圓覺經云:暖氣歸火。是也。 〔四、風大〕,風以動轉為性。謂出、入息及身動轉,名為風大。圓覺經云:動轉歸風。是也。 〔五、色微〕,謂眼所見種種諸色,以其微細,故名色微。 〔六、香微〕,謂鼻所嗅種種諸香,以其微細,故名香微。 〔七、味微〕,謂舌所嘗種種諸味,以其微細,故名味微。 〔八、觸微〕,謂身分所覺種種諸觸,以其微細,故名觸微。
八法
佛學大辭典
(名數)謂利衰等之八風也。【參見: 八風】。【又】八法者,名地水火風為四大,以此四種,無處不有故也。名色香味觸為四微,以此四種體性微細故也,謂人身因四大之假合而有,此四大亦由四微之所成,故總稱曰八法。見楞嚴經義海十四。【又】八法者,一教,師所說之教法也。二理,教所詮之諦理也。三智,行人所發之觀解也。四斷,真智所斷之煩惱也。五行,學人所修之行法也。六位,次第趣入之位次也。七因,正感證果之因體也。八果,所得之聖果也。凡一切之法門,總歸此八法(若略之則曰教理行果之四法)。故天台大師以此八法,詮量藏通別圓四教之義。見四教儀,大藏法數四十六。又釋摩訶衍論之法相,有八法八門之目。【參見: 三十三過】
八法
佛光大辭典
(一)地、水、火、風等四大,與色、香、味、觸等四微,總稱為八法。(一)地大,地以堅礙為性,謂眼耳鼻舌身等,稱為地大。如發毛爪齒、皮肉筋骨者,皆歸于地。(二)水大,水以潤濕為性,如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于水。(三)火大,火以燥熱為性,謂身中暖氣稱為火大。(四)風大,風以轉動為性,謂出入息及身動轉稱為風大。(五)色微,謂眼所見種種諸色,以其微細,故稱色微。(六)香微,謂鼻所嗅種種諸香,以其微細,故稱香微。(七)味微,謂舌所嘗種種諸味,以其微細,故稱味微。(八)觸微,謂身體所覺種種諸觸,以其微細,故稱觸微。﹝圓覺經﹞
(二)乃指世間八法。即:利、無利、名聞、不名聞、論議、無論議、苦、樂。﹝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九、陰持入經﹞
(三)指八正道之略稱,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參閱‘八正道’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