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藏經
佛藏經
佛學大辭典
(經名)四卷,秦羅什譯。說三念之法及淨戒淨法等,屬于戒律部。
佛藏經
佛光大辭典
凡三卷。鳩摩羅什(344~413)譯于姚秦弘始七年(405)。又稱奉入龍華經、選擇諸法經。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冊。屬于大乘律之經典。內分十品:諸法實相品、念佛品、念法品、念僧品、淨戒品、淨法品、往古品、淨見品、了戒品、囑累品,論述諸法之無生、無滅、無相、無為,及諸法實相;並謂破戒比丘有十憂惱箭,而訶責其種種罪相;又告誡‘不淨說法’之大罪報。
本經未特別論說菩薩律儀,此為異于其他戒本之處。然強調若不理解諸法實相、無生、無滅等,則雖受持二百五十戒,亦形同破戒,並主張遠離‘戲論分別’始得稱持戒。又以本經闡釋菩薩僧團必得由聲聞僧團別立之種種原因,故列為大乘律之典籍。﹝出三藏記集卷二、大唐內典錄卷三、開元釋教錄卷四、卷十二、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