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藍法
伽藍法
佛光大辭典
為日本佛教法系傳承制度之一。又稱伽藍相續。在我國禪林,傳承之方法採用嗣法制,即宗派系統皆由師家傳付弟子,而有世代之延續。此一傳承法系經由‘人’,而非經由‘寺剎’之傳承。另于寺剎傳承方面,則于招請新住持時,並不問其法系與門派,而系自由招聘天下名僧以任之,此一制度稱為十方住持制。故于我國禪林,並無所謂‘屬于寺院之法系’。然于日本,則法系傳承與寺剎傳承合為一者,寺院之住持概由自派之法系任之,故法系之傳遞多附屬寺剎之中,此一傳承制度即為伽藍法。于江戶時代之曹洞宗,伽藍法之傳承制度產生不少流弊,其後遂有宗統復古運動應運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