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種偷盜報

二種偷盜報 三藏法數
﹝出法苑珠林﹞ 〔一、貧窮〕,貧窮者,謂因前世盜他財物,令彼空乏,故感今生自亦貧窮也。 〔二、不得自在〕,不得自在者,謂因前世劫奪他財而令他人不得自在,故感今生,雖有財物,而屬五家,不得自在受用也。(五家者,水、火、盜賊、惡子、官家也。)
二種偷盜報 佛光大辭典
 由前世偷盜,今生所得之二種報。據法苑珠林卷七十載,二種偷盜報即:(一)貧窮,指因前世盜取他人財物,令彼空乏,故感得今生己亦貧窮。(二)不得自在,指因前世劫奪他人財物,而令他人不得自在,故感今生雖有財物而屬于五家(水、火、盜賊、惡子、官家),不得自在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