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

二相 三藏法數
﹝出起信論﹞ 〔一、智淨相〕,謂依真如內熏之力,及教法外熏之力,如實修行,滿足方便,破識心生滅之相,成純淨圓常之智,是名智淨相。 〔二、不思議業相〕,謂依智淨相,能作一切勝妙境界,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種種示現,令得利益,是名不思議業相。 ﹝出起信論﹞ 〔一、同相〕,謂染淨二法,皆同真如性相。譬如種種瓦器,皆同微塵性相,故名同相。 〔二、異相〕,謂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緣顯現一切差別之相,故名異相。 ﹝出大智度論﹞ 〔一、總相〕,謂說世間一切有為之法,皆是無常,故名總相。 〔二、別相〕,謂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火有熱相,風有動相,各各不同,故名別相。 ﹝舊名二識,出宗鏡錄﹞ 〔一、所緣境相〕,謂心所緣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之境,其相顯現于外,是名所緣境相。 〔二、能緣識相〕,謂眼識乃至意識,能緣六塵之境,其相顯現于內,是名能緣識相。(眼識乃至意識者,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六塵者,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也。)
二相 佛學大辭典
(名數)淨智相與不思議用相也。淨智相者,由真如內燻之力與法外燻之力而如實修行之結果,圓滿方便,生純淨圓常之相也。由此淨智相而現一切勝妙之境界與功德之相,利益眾生,謂之不思議用相。起信論上曰:“淨智相者。謂依法燻習。如實修行,功德滿足。破和合識,滅轉識相。顯現法身清淨智故,一切心識相即是無明相,與本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中略)不思議用相者,依于淨智,能起一切勝妙境界,常無斷絕,謂如來身具足無量增上功德,隨眾生根,示現成就無量利益。”【又】同相與異相也。同相者,以染淨之二相,同解為真如性相之見界也。異相者,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一切差別相之見界也。起信論上曰:“言同相者,如種種瓦器皆同土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皆同真相。(中略)言異相者,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此亦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相差別故。”【又】總相與別相也。智度論三十一曰:“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為堅相火為熱相。
二相 佛光大辭典
 (一)指淨智相與不思議業相。淨智相,為依法力薰習,而如實修行之結果。由此淨智相而現一切勝妙之境界與功德之相,利益眾生,稱為不思議業相。﹝大乘起信論卷上﹞  (二)謂同相與異相。同相者,譬如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為真如性相。異相者,真如平等之理,隨染淨之緣,而顯現一切差別相。﹝大乘起信論卷上﹞  (三)總相與別相。總相者,總體之相狀。別相者,部分之相狀。如無常為諸法之總相;而地有堅相、水有濕相,即為別相。﹝大智度論卷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