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諦

二十五諦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參見: 數論外道】 (術語)數論外道說明宇宙萬有開展狀況順序之根木原理也。所謂二十五諦者如表。即自性(物質的本體),受神我(精神的本體)之作用而生大,由大生我慢,由我慢生五唯,五知根,五作業根,心根,又由五唯生五大。而神我與自性之關系,恰如跛者與瞽者。神我雖有智的作用,然不能動,自性雖有活動作用,然不能生為其活動之源之動機,蓋神我為使自性有活動者,自性為使活動,動機實現者,由此二相生中間之二十三諦也。##【圖像: T0063.JPG 刪減】
二十五諦 佛光大辭典
 乃印度數論派之哲學。此派將宇宙萬有分為神我(梵purus!a ,即精神原理)與自性(梵prakr!ti ,即物質原理)二元,而將世界轉變之過程分為二十五種,以其為真實之理,故稱二十五諦。此即從自性生‘覺’(又稱‘大’,乃存在體內覺知之機關,即決智);自‘覺’復生自我意識(我執)之我慢;復于我慢生出地、水、火、風、空等五大。以上八者為萬物衍生之根本,故稱根本自性。又自五大生色、聲、香、味、觸等五唯,眼、耳、鼻、舌、身(皮)等五知根,語、手、足、生殖器、排洩器等五作根,以及心根(以上十六者乃從他物所生,故稱十六變異)。如此,從未顯現之自性中,能顯出覺、我慢等二十三種,加上自性與神我二者,是為二十五諦。以上系古說,于此另有異說。 自性本為純質(喜,梵語sattva,音譯薩剩□□□剩ㄓ牽□笥rajas,音譯羅^)、翳質(,梵語tamas,音譯多磨)三要素(三德)所構成。若此三要素平衡狀態被破壞,則須考察神我與自性之關系,使內智能臻于完全平衡,則無形不滅之精神原理(神我)即可脫離有形可滅者(物質)之束縛,而達到解脫。亦即神我脫離自性獨存,而發揮本來之純淨。﹝金七十論卷上﹞(參閱‘我慢諦’2943、‘數論學派’ 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