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害
不害
三藏法數
謂於一切有情眾生,無所損惱,不加瞋恚,常運慈悲之心,拔其危苦,與其安樂也。
不害
佛學大辭典
(術語)大善地法之一。十一善心所之一。善心所之名,不為他之不利,不損惱他之精神作用也。唯識宗于無嗔之作用上假立名者。
不害
佛光大辭典
梵語ahim!sa^。(一)指不殺、傷一切生物。乃印度宗教、倫理道德之基本思想。此一思想,始自古奧義書(羌多貴奧義書Ⅲ,17 等)之時代,而為印度各教所共有之特色。佛教在原始佛教之根本教義八聖道之第四‘正業’即作說明,五戒中之第一戒即是不殺生戒。八齋戒,沙彌、沙彌尼戒之十戒,比丘、比丘尼之波羅提木叉(梵pra^timoks!a ,巴pa^t!imokkha )皆有嚴格之規定。阿育王之法敕中亦曾揭舉此義,在大乘佛教經典中,如梵網經、大智度論等所載者亦不勝枚舉。
我國及日本之佛教受其影響至深,諸如放生會等儀式即為其代表。倡言萬物皆有靈魂之耆那教。曾極端堅守不殺生戒,大誓戒中第一條即戒殺生。印度教亦有輪回轉生、靈魂不滅之教理,故提倡‘萬物生命皆為一體’之觀念,並揭櫫不傷害一切生物之理想。﹝雜阿含經卷二十八﹞
(二)心所名。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為‘害’之對稱。即不損惱他之精神作用。說一切有部主張不害有別體,屬十大善地法之一。大乘唯識家則謂不害乃于無嗔之作用上所假立者,不立別體,為十一種善心所之一。成唯識論卷六載無嗔與不害二者之差別,謂無嗔與樂,屬慈性;不害拔苦,屬悲性。﹝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二十九、品類足論卷三、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二、順正理論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