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地法
不定地法
佛學大辭典
(術語)心所六品之一。其性質非善非惡廣通善惡無記三性,亦如彼大地法一切之心,未必隨伴而起。尋,伺,睡眠,惡作,貪,嗔,慢,疑之八者屬之。
不定地法
佛光大辭典
梵語aniyata-bhu^mika dharma。為俱舍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共有尋、伺、睡眠、惡作、貪、嗔、慢、疑等八種。此等心所不入其他五地(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為特別之法,即不同于其他五種心所之具有決定性;既不遍于一切心或染心,亦未有或善或惡之決定性,其相應之界地等不定,故稱不定地法。其中,尋、伺等前四心所為隨煩惱,貪等後四心所為根本煩惱所攝。然大乘唯識家則以前四者為不定,後四者為煩惱所攝。﹝俱舍論卷四、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成唯識論卷六﹞(參閱‘五位七十五法’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