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不異
不一不異
佛光大辭典
不一不異 梵語 Bhedābheda。有二種詮釋:(1)印度吠檀多學派的學說。係吠檀多學派根本聖典梵經 (梵 Brahmasūtra)中的一種主張。據吠檀多派學者巴爾特利普拉般遮(梵 Bhartriprapañca)所述,「因的梵」與「果的梵(世界)」兩者不一,但是當世界還滅於梵時,兩者則不異。其後,八世紀後半的巴斯加羅(梵 Bhāskara)為梵經作注,並為「不一不異」集大成說。巴斯加羅認為一元的梵與雜多現象都是實在,命我(梵 jīva-ātman)的限定(梵 upādhi)不是無明(梵 avidyā),梵與命我的關係就如同火之於火花。又,為認識絕對者而造作的業(行為),也是有意識的。這是知行合一說(梵 samuccaya-vāda),更是不一不異派的特色。(2)中論觀因緣品卷一(大三O‧一中)云:「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不一不異,可說是八不中道的重要一環。一與異,是人對兩件事物作比較,所得的結論,不是一(相同、同一),就是異(相異、差別)。但以中觀來觀察,一或異,只是在某種比較標準或前提之下的認知,非絕對或一成不變,而是相對、有條件的。中道的「不一不異」,才是不落兩邊的正法,不因說空而破壞世俗假名有,空得太過頭而矯枉過正;或是說妙有而認為有些空,有些仍然是不空,這是不及或不徹底,空與有,既非一也非異,法相有不礙法性空,法性空不壞法相有,這是中道第一義。維摩義記卷四(大三八‧五一O中)云:「不一不異,解有兩義:一、遣相分別,一異並絕,是故名為不一不異。二、顯德分別,體備萬德,名不一相;萬德圓體,如世虛空,無礙不動,非全別體,名非異相。」從破執立場而言,中觀論疏卷二末(大四二‧三二下)載,以八不中道依次破闡提、聲聞、外道、獨覺與初發心菩薩之執。其中,「不一」破外道計我與五陰為一之執;「不異」破外道計我與五陰為異之執。〔梵網經卷下、大乘玄論卷一〕(參閱「八不中道」409)p1275